這一年來都市更新應該是大台北地區房地產最熱門的話題之一,甚至有許多住在三十年老舊公寓的住戶都幻想著有一天自己的家能被建商看中進行都更,最終住進漂亮的新家!然而,自從今年三月〝文林怨事件〞爆發之後,許多人對於都更抱持著更多的疑慮,建商也退一步觀望中。現在政府推出了都更法修正的方向,以下是修法的重點可供參考:
門檻提高
都更事業概要:民眾自提從原先的1/10調高為3/10
由建商提出,從1/10調高為5/10
都更事業計畫:由現行的1/2到3/4不等,依劃定的地區類別,提高為2/3
到9/10(含住戶人數及面積)
不同意戶處置
強制徵收:現行對少數不同意協議合建住戶,可申請主管機關強制徵收
條款刪除
強行拆除:需經協調、調處、行政法院裁決等一定程序,政府不得強行
拆除
文林苑條款
建商取得建照需清除地上物始得辦理預售,違反者可按次處50~500萬元罰緩
第二次撤回機會
主管機關審議出現「重要變更」,可第二次公開展覽,住戶有再一次撤回同意書的機會
地主退出有條件
分配權利價值及面積沒有少於原條件,負擔未增加,不得任意退出
(以上的修正方向及重點都還在討論當中,未經立院通過,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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