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買屋換屋後,基於生活習慣或對建築物格局需求不
同,經常找來室內設計師或俗稱的「土水師」裝修一番,但
如果在動工裝潢之前,未申請裝修許可證者一旦遭查獲,依
《建築法》規定,對屋主、使用人或室內裝修業者裁處六萬
元至卅萬元罰鍰。
只要涉及牆體變動、天花板、牆面裝修、高度超過一.二
公尺的固定式隔屏、櫥櫃等,都必須事先申請裝修許可證
,因為這些更動攸關是否破壞建築結構,發生火災時的逃生
動線或對火勢蔓延具關鍵性影響,須由專業建築師、合格業
者執行規畫。
另外室內裝修施工期間應於場所出入口明顯處張貼「室內裝
修施工許可證」以供辨識;但官員透露,「被檢舉的都不知
道要事先申請(裝修許可證),檢舉的都知道要先申請」,
很多屋主被不知被檢舉,看到稽查人員上門開罰單都火冒三
丈,「違法者比執法人員還凶」。
建管處表示,如果只是貼壁紙、壁布,換地磚、換貼木地
板、粉刷油漆等,都不需要申請裝修許可證。
民眾欲裝修房屋時會同合法裝修業者提出申請,只要文件齊
備當天即可獲得裝修許可證,竣工後再送請主管機關審查,
符合規定者就可領到室內裝修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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